接受 Title IV 聯邦資金的學生的退款將按照機構退款政策中規定的相同方式處理。 學院的退款政策應與北卡羅來納州行政法典一致,並可為課程和繼續教育指定不同的退款規範。 有關退款的信息可從商務辦公室獲得。
如果學生在註冊期的 60% 之前退出該機構或減少他/她的課程負擔,則他/她可能需要償還部分學生資助 (SFA) 獎勵。
提醒
- 為了獲得貸款支付,您必須在計劃支付資金時註冊至少六個學分。
- 佩爾支出基於已開始課程的註冊狀態。 如果註冊延遲開課的課程改變了註冊狀態,學生將在課程開始並核實出勤率後收到另一筆付款。